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范本(一):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规章制度
一、单位全部员工每一年六月各进行一次培训。
二、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须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三、以下人员应理解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4、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理解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四、培训资料: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各部门、各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在场宾客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五、消防监控室值班操作员应进行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六、培训方式:
1、由保安部门组织召集对饭店全部员工的培训;
2、约请消防部门专业人员授课;
3、结合本年度消防演练,组织培训;
4、透过制作墙报、宣扬栏、贴图画等方式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七、根据不一样部门的实行状态和工作需要,对其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
八、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进行再教育培训。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范本(二):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一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扬栏、展开知识比赛等多种情势,提高全部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保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务必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职责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逐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个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良。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依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状态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逐日消防安全检查状态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赏罚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延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贴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唆使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延续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唆使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保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唆使标志关掉、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习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进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装备状态、事故处理等状态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装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制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吸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保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平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逐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态,延续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装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逐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装备的运行状态。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装备延续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行,保安部参加,每一个烟、温感探头最少每一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个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不是完全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装备的测试,根据不一样状态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一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常常检查,发现丢失、破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状态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状态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潜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职责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便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装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掉的电源应予以关掉。
(4)制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履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照实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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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其实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务必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罚,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务必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负。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贮存。化学性质相抵牾或灭火方法不一样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寄存。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贮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履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保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展开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到达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装备、器材保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一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一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依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一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潜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贴合本单位实际状态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习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最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状态,发现不足的地方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11)燃气和电气装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装备,相干人员务必经必要的培训,取得相干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装备均需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装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最少每个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最少检查一次、每一年最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装备负荷应严格依照标准履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有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依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状态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装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验,随时排除因绝缘破坏可能引发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利用心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不是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不是完好、是不是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装备、开关箱线路附近依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装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实验正式通电的装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照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名员工均有义务提示其他人员共同遵照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12)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赏罚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资嘉奖。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职责人,将根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一样的处理,除已到达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职责的事故职责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以下行动予以处罚:
(1)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损失状态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份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依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发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算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和时整改而没法说明缘由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唆使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份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成它用的;
c、违背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致使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逼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状态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谢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带给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背消防安全管理致使事故产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用心协助相干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职责人可视状态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范本(三):
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学校各部门、各班级要常常展开多种情势的消防安全宣扬教育工作。
二、学校各消防要全重点部位对每名员工应当最少每一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三、学校各部门应对新上岗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捎防安全培训。
四、学校保卫处(科)对各部门的负责人应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五、学校保卫处(科)利用心配合校宣扬部门进行消防知识的宣扬,对师生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以提高他们的防火自救潜力。
六、校保卫处(科)每一年最少应组织进行二次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