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足无措的时候,就朝着你喜欢的方向努力跨一步
文/张佳玮
幼儿园时的一个春季,我被妈妈带到纺织厂,放在宽阔的仓库里山一般高的布匹中,请仓库阿姨看着我,给我留下一堆从厂图书馆里借来的售价三毛八分钱一本的连环画。连环画每页一幅图,一幅可以意会的图,或喜或怒,下面有浅显的解说文字。在我还只能约略将一些关于省分、河流和花朵的名字与语言对位的年纪,图画解救了我:它们是联贯的断片,联缀成一个个故事,可以与电视屏幕或现实生活照映。
我识字以后,最初与我做伴的是《杨家将》《说唐》《三国演义》和《东周列国志》。因而白马银枪、辕门刁斗、疆场尘烟,成了我最初的空想世界。每次读雄姿英才读紧张了,就抬头看看暑假的晴朗天色,很容易消解这类恐慌。就这样,我读了《水浒传》《荡寇志》与《三国演义》,和金庸的武侠小说。那时我固然不明白,在《鹿鼎记》末尾韦爵爷如何在满汉问题上难倒了黄梨洲等四名大家,和成吉思汗自问是不是英雄时的酸楚意味。只是读这些古代故事,留连于塞北江南、青山绿水、衣袂长袖、刀枪剑戟之间。
小学毕业时,我读了李青崖先生译的《三个火枪手》。本期望看到豪侠击剑,却被老版小说中的插图迷住。骑士帽、击剑短裤、剑与羽觞、巴黎的旅馆与衬衣。因而顺理成章,那一夏如蚕食桑叶,沿经顺络地随着线索读。再便是读了巴尔扎克的《高老头》,里面拉斯蒂涅也是,年轻气盛就想在巴黎当野心家……我关于兵戈剑侠的爱好,被欧洲的街道剪影取代。象牙、水晶、胡椒、绒毯、美术品、沙糖、葡萄酒、罗望子、洋枪、玻璃、玳瑁、杏仁、丁香、烟草、咖啡、乳香、小麦、奥德修斯的远洋航行、终将成为基度山伯爵的马赛水手、葛朗台的箍桶生意与荒凉住宅、罗切斯特先生与简·爱絮絮说话的庄园、安德烈公爵与拿破仑彼此眺望的战场。
是的,我大概是从小喜欢读书和写字。
小学时,在我的记忆里,看那棕色的球旋转着,在木地板上敲出嗵嗵之声,加上球鞋磨擦地板的吱吱声,让空荡荡的球馆显得特别寂静。我坐在场地边上,看着他们跑来跑去,看我爸爸和他的同事们来回奔跑。球飞向篮筐,一次又一次。
我曾在电视上、在学校或在某个工厂的篮球场上,看到一群人在烈日下奔跑着,将一个球抢夺又抛出,球在一个破旧的铁筐上飞舞跳动。到傍晚,我看到一两个或三四个不高大也不健硕的身影,在篮球场上轮番做着机械而简单的练习。球或许会滚到脚边,然后,疲惫的练习者转过布满汗珠的脸,请你将球抛回他们身旁。
“哎,帮忙抛一下!”
是的,我大概从小喜欢篮球。
2002年我去上海读大学,父母给我定了电子商务专业,我跟父母订了个协议:
大学的一切,我自己来。我会拿到学位,不至于中途退学。条件是,我做甚么,父母不能管。
大一到大二,除完成学业,我自己默默写东西。那时我没多想甚么,只觉得自己喜欢写东西,那就继续吧。到2004年3月大二下半学期,我出了第一本书,拿到了第一笔稿费。我拿稿费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剩下的拿去交了三个月的房租。因而我离开学校宿舍,独自居住了。
到2006年,我大四,出了第四本书。大学毕业了,我没想去找工作。知道单靠写东西赡养自己很艰巨,是后来的事了。
2007年3月,北京某学院找了我和一些同龄作者,去开了个会议,大概意思是:先到此学院来学习一段时间,然落后入各地某协会,最后入全国某协会。我感受了一下氛围,盘算了一下,回到上海,开始写体育专栏——由于我大概明白,自己得靠写点甚么活下去;那末,写甚么既不用加入组织或挂靠单位,又能遂自己的意愿呢?
我小时候是看着打篮球长大的,那自然就是写NBA啦。
也是2007年夏天,我决定去巴黎。为了攒钱,我开始加工作量。2008年至2010年,我还兼职在上海某频道做了解说佳宾。固然,最初去做解说佳宾,也多少是为了圆自己中学时给父亲吹的一句牛:“将来,我自己要去解说篮球!”
现在想起来,都是小时候扎的根。
2008年至2012年,漫长的折腾和准备。我来者不拒地写约稿挣钱,在上海找法语课上,以后,申请学校、准备材料、做公证、考试、面签、递签、被拒签,重新上课、考试、面签、到银行开账户流水、找房子、递签……
2012年8月底,我第二次去面签时,面签官说觉得我似曾相识,她记得我是那个“写字的男生”。
用法语对答完后,她开始问我英语问题:“聊聊你对巴黎的想法。”
我说,我读的第一本西方书是我爸收藏的《三剑客》,里面的达达尼昂年轻气盛,啥都不知道,就跑去巴黎。第二本西方书是巴尔扎克的《高老头》,里面的拉斯蒂涅也是年轻气盛,就想在巴黎当野心家……有些念想是小时候就有的,可能到最后会觉得天真,但总得到过那里再说。
然后,面签就通过了。
2012年秋季我到巴黎前,有一名编辑替我担心,说我出了国,是否是国内的关系会全部断裂,以后怎样生活?我说,不知道,但只要还能写东西,就不算糟,渐渐来吧。
然后,我就渐渐来到了眼下这时候候。2012年至2015年,这位编辑老师为我出了四本书。她说:“你总说渐渐来,但写东西可一点儿不慢啊!”
偶尔会有人问我:“做自由职业是否是很自在很开心,是否是特别轻松?”
其实并没有那末简单,世上的事,苦和累总得占一样。
自由职业者做到后来,大概都有这类感觉:
小范围内,享有一定的自由,但也得担一些风险;大尺度上,并没有那末自由。
由于自由职业者首先有赡养自己的压力。即使没必要为生活耽忧,大多数人也都希望能在足够短的时间内更高效地完成工作,并收获快乐,不希望浪费时间。而这类“不希望浪费时间”,会始终驱动着自己。所以,自由职业者知道自己有更多的可能性,知道自己境遇的起伏和自己的认真程度是相干的,乃至越认真工作,便可能收获越多的自由。所以,自由职业者真正需要说服的,通常不是老板和家里人,而是自己。
回头看看我自己走的路,如果有甚么教训,那就是:
当暂时迷惘不知道该怎样做,或闲下来却又有罪行感时,那就去干活吧——不一定是写东西,可以是读书,可以是锻炼。总之,朝自己喜欢的方向做点儿甚么。
2014年我开始跑步,渐渐学会了更多的东西。
之前不跑时,我会相信心情决定一切:心情抑郁了,一下午都不动弹,容易累。跑惯了以后,我会第一时间思考:是否是身体缺水?是否是坐姿不对致使的疲劳,疲劳反过来影响了心情?
跑步会让人成为一个唯物主义者。跑惯了,你很容易就明白,意志和情绪实际上是受身体状态左右的。
跑久了,真的不用检查身体,一是身体会比不跑的时候好一些;二是身体哪儿不好了,跑步者比不跑步者大概要明白得早一些。
因而到最后,跑步会让你对自己的身体有相对的控制能力。你会相信身体是一架机器,你知道如何保养、如何摄取营养、如何驱动、如何训练。
利用到其他事上,也是如此。
对自由职业者而言,早起这事开头最痛苦:克服疲倦、体温及其他各种生理不适,硬爬起来了,总情不自禁地想找个借口继续睡;但过了这一阵儿,就有一种“哎,好像白捡了半天”的感觉,好像逃课成功似的,清净开朗。而且到下午想睡个午觉,也心安理得:“这不是早起了吗?补个觉也应当。”晚起则反之,爽一小会儿,罪行感延续一天。
坚持跑步和写作,也让我明白人的潜力是很大的。比如说,告知2007年的自己:你可能以后每天都得写一两篇稿子,那时的我一定瞠目结舌。但你习惯了这类份量,就像做无氧气力训练,不断给自己加气力,就会发现,还好,还承当得下来。
或许,跑过步的人一般都会有同感:比方说,你用5分半的配速跑,跑了两千米累了、喘了,走走跑跑,磨磨叽叽,最后可能用一个小时才跑完5千米;但是如果你合适的配速是7分钟,你可以不停地用35分钟跑完5千米——一时的快固然很爽,但以合适自己的节奏不停地跑,最后可能会跑得更远。
之前写到过,哪怕我在旅途中,也能够写东西。这类技能并不是与生俱来。我也会在旅途中觉得闷,觉得不想写东西——就像每一个跑步者都会瞬间涌起“今天不想跑,歇一天吧”的心情。但如果习惯了这类负担,就无所谓了。
一切都是在觉得厌倦或低潮的时刻,朝着自己喜欢的方向——不管是工作、读书还是锻炼——迈出一步。
人生就像一场马拉松,踏出第一步以后,更要一直英勇地跑下去。一路上会有艰巨、痛苦、不容易,只有不断尝试突破旧我,打败过去,才能取得成功。如果一直等待、停滞不前,就永久没法触及终点。